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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永英明-永遠に  

 

 

我知道,妳不會再出現了。

 

37天了。

妳像是蒸發在人間似的,完全失了音訊。

MSN,始終是灰色的離線狀態。

傳給妳的簡訊,石沈大海般地,沒有回應。

 

一下子沒了妳的消息,我很擔心。

但,擔心之後,我懂了妳的意思。

妳用沈默在對我說,結束了,是嗎?

我們之間,只能到這裡了,是嗎?

 

妳曾說過,最好的分手,就是無情地斷了連繫。

那時,妳偎在我的懷裡,柔軟的髮絲散在我的臂膀上。

妳的眼神,滿溢著愛意,到現在我都記得。

那時的我,淹沒在幸福裡,對妳的話毫不在意。

 

妳說,分手不出惡言。

但,解釋分手的決定,往往都很傷人。

愛情既已流逝,說再多也無法改變什麼。

就讓彼此安靜地痊癒,什麼也不用說。

 

反正,說了再見,也會有人掙扎著不肯死心。

反正,說了抱歉,曾經受過的傷一樣會痛著。

反正,說了謝謝,只會更顯得狼狽。

所以,沈默地離開,才是最後的溫柔。

 

但,現在的我,卻覺得妳好狡滑。

 

閃躲著會讓妳為難的挽回,規避著會讓妳內疚的質問。

連一句"不愛了"都不用說,就可以放下一切了。

那被留下來的我,又該如何呢?

悲傷,憤怒,疑惑,我又能找誰問找誰說呢?

 

難道,就不能好好面對我嗎?

 

我知道,到了最後,還是得放手。

當愛情不再是愛情時,什麼努力都是枉然。

我也知道,不放手,只會讓愛情更加不堪而已。

我會放手,徹底地放手,不再出現。

 

但。

至少,也該說一句"我們分手吧!"。

至少,讓我們的愛情,有一個完整的結局。

這樣,或許我就能慢慢地死了心。

 

我明白,我和妳之間的愛情,早就傷痕累累了。

我也明白,我和妳,總有一天會有人放棄的。

我只是沒想到,這一天,突然就這麼來臨了。

我更沒想到,先放棄的,竟是妳。

 

那樣深愛我的妳。

那樣用全部生命深愛我的妳。

那樣純真美好,毫不保留深愛我的妳。

竟然,放棄了。

 

我一定讓妳很失望,是嗎?

如果,離去可以終結對妳的傷害,那就這樣吧!

只是,想說的話,妳已經聽不到了。

已經沒有機會說了。

 

我愛妳。

對不起。

 

這,就是最後我想說的話。

 

但。

我知道。

妳不會再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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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